• 圖書室借閱規則

東海大學教育研究所暨師資培育中心圖書室借閱規則

一、貼有條碼之圖書,借閱規定與東海大學圖書總館相同。借閱冊數期限如下:
本校教職員工-四十冊六週 研究生-三十冊六週
大學部學生-十冊三週
二、未貼有條碼之書籍、期刊、或特殊用途之資料限於館內閱覽。但本校教職員,及具有教育學程身份之學生得借閱國、高中參考書以及教師甄試相關用書,期限為一個月。
三、視聽資料借閱期限為一星期。
四、逾期歸還之書籍或視聽資料,每冊每逾期一日,借閱人須繳納滯還金新臺幣伍元。借閱人須至總圖繳清滯還金,未繳清前不得辦理借閱手續。
※本中心圖書逾期系統不會自動寄發E-mail通知,請讀者多利用總館網站「個人借閱狀況」系統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