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立宗旨及特色
|
為迎接台灣高齡社會的來臨,配合本校推動發展高齡關懷教育特色的高等學園,提供學生有系統的探索、學習高齡議題的機會,以增進年輕世代瞭解、接納與尊重高齡長者,並進一步儲備規劃與執行高齡長者的教育、活動技能,強化畢業後進入高齡產業職場能力。
本學分學程之課程規劃,以教育研究所生命與樂齡教育學群之核心課群作為核心,並整合社工、社會、企管、國貿、建築以及運動休閒與健康管理進修學士班等系所課程,成為一跨領域之樂齡規劃師學士班學分學程,期融合各系所樂齡相關專業課程,提供學生一個多面向的學習機會,以利培育高齡教育、服務機構之教育活動專業人才。
|
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
|
教育目標:
1. 培育具世代關懷素養人才
2. 培育規劃與執行高齡教育人才
3. 培育高齡服務機構管理人才 核心能力:
1. 具備高齡長者身、心、靈發展與需求知識
2. 具備規劃與執行高齡教育動靜態課程能力
3. 具備高齡服務機構管理之知能
4. 具備世代關懷之情操
|
學程規劃及修業規定
|
選修資格:本校學士班二年級以上、碩士班、博士班學生。
修習學分:必修9學分,選修9學分,總計18學分。[詳見應修課程]
修業規定:
1.開設於研究所之課程,僅提供大三以上學生選修。
2.學生得依學則規定申請延長修業年限,以二年為限。
3.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之上下限,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,其學程科目成績須併入學期成績計算。選修本學程之學分是否得併入畢業學分,依各系規定辦理。
|
應修課程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