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海大學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

教務處 函

說明:
一、為使本校學生具備從事學術與研究工作所需之正確倫理認知與態度,提升碩、博士班學生研究倫理之素養,落實學術自律,特訂定「東海大學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」。
二、自107學年度(含)起入學之碩、博士班學生(含在職專班),均需於入學後修習學術倫理教育課程;通過者,始得提出學位考試之申請。
三、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學生可依辦法第三條規定修課,其中透過交通大學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推廣資源中心」(https://ethics.nctu.edu.tw/)線上平台修習者,需完成研究所全部核心課程,共18單元(每一單元約20分鐘,合計6小時),自106學年度起試辦一年。
四、106學年度入學之碩、博士生(含在職專班,五年一貫生如需先行上課請通知課務組另建帳號),可於12月1日起自主上線進行修課,帳號為學生學號,密碼為學號末五碼;學生修畢課程且成績及格者,可於次日中午12時之後列印修課證明。

重點整理:
10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-必須具備學術倫課程,課程取得方式見附件一。
106學年度以前研究生-鼓勵上網自主學習,網址及帳密見說明三、四。
修課使用手冊見附件二。